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8月5日。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根据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老兵退伍时间为8月底9月初。
女性,自愿服役,公开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
征兵体检要求: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4、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5、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