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6-03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的街镇,劳动者可在居住地办妥登记手续后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本市户籍的各类应、历届毕(肄)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
(2)需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3)持有《劳动手册》的本市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人员。
(4)《劳动手册》遗失后需补办的劳动者。
(5)符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已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无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凭《劳动手册》继续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各项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