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嫁的姑娘,原所在的村是否可以回其原承包地,和户口是否迁移无关,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姑娘在丈夫所在的村另外取得承包地的,原所在村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否则就不能收回。
对于争议的解决办法,该法律第五十一条 作出明确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3196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