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出嫁的姑娘户口还在娘家,就把我的土地征收了,还说要想要的话要有国家法律名门规定条列给他们。我婆

请问出嫁的姑娘户口还在娘家,却无法享受到本村的任何福利待遇,这合法吗,该到哪里投诉

  如果你出嫁后,户口没有迁移走,你就还属于该村集体的成员,村集体是无权收回承包土地的。
  即使你将户口迁移走,但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土地,村集体也无权收回承包土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级别人民政府投诉,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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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3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3
1、出嫁的姑娘,原所在的村是否可以回其原承包地,和户口是否迁移无关,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姑娘在丈夫所在的村另外取得承包地的,原所在村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否则就不能收回。
对于争议的解决办法,该法律第五十一条 作出明确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319684.htm

第3个回答  2011-01-03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村妇女结婚或者离婚后,户籍迁往其他乡村的,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由其落户的所在地解决。未落实之前,原户籍所在地不得剥夺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
第4个回答  2015-08-26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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