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法律关系特点有哪些

如题所述

您好!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的法律关
与其他法律关系相比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特征是它以特定主体-人民法院为主导。这集中体现于: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人民法院同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在同一诉讼中行为和活动,但彼此间并不发生诉讼法律关系,诉讼参与人只能同人民法院之间形成这种关系。
2、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是分立的,又是统一的
在同一诉讼中 ,人民法院与各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法律关系有主有次,彼此分立。人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是主要的,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实体权益之争。人民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虽处于次要地位,但也是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之争服务的。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同一天获得通过,新民诉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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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2
师父您好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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