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现在的姓名和曾用名都记录了,能证明是一个人吗

如题所述

有连续的户籍证明,是可以证明是否同一人的,有些地方还需要派出所开具证明。最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姓名和曾用名的证明,并注明用途,加盖派出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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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曾用名泛指曾经使用过的人名、地名和科技名词。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我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你到派出所开证明时需要拿证据出来,先找社区居委会出证明,然后和家里父母兄弟姐妹同去。拿户口、身份证、居委会的证明给派出所看,然后说一直用的“这个名字”。需要更正就可以了。一般情形下当地户籍处会办理的。
第2个回答  2019-06-18
那得看你曾用名是否记录在户口本里面,若是记录过更改姓名张永富,户籍科会有记录,直接就能查出来证实是同一个人。若是没有记录过户口本,只是单纯使用过张永福,那需要开证明信才行。
第3个回答  2019-06-16
如果户口本上已有曾用名,说明该名字是曾经登记过,且有档案可查的,可去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姓名业务的户籍证明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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