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多次制作假的转帐记录说还给我了这算诈骗吗?

如题所述

存在诈骗嫌疑。
欠款不还,而且故意制造还款的假象,这是明显的诈骗行为。如果诈骗金额达到法定犯罪金额,则涉嫌诈骗罪。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追问

后面他承认了,还算吗?是假的了还算吗,还老是给我假地址!总说过两天还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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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11
就是诈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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