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融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 (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参考资料来源:国资委——《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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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3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的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扩展资料: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投融资范围) 投融资主要包括:

(一)产权收购、兼并企业、合资合作;

(二)设立公司、股权投资、增减资本;

(三)固定资产投资;

(四)以抵押、质押、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

(五)对外担保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国资委——《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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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08

根据《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二、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及时向监事会报告涉及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以及出资人关注事项等重要情况。

企业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报送形式和时限等,由企业与监事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涉及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改制重组、产权转(受)让、薪酬分配、业绩考核、利润分配、主要领导人员出国等重要情况应当事前报告监事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项目要求)

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二)符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

(三)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四)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实际能力相适应;

(六)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 (产权代表义务)

企业国有产权代表是投融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请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切实贯彻出资人意志,维护出资人权益,认真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按照市国资委的批复意见在企业决策程序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参考资料来源:国资委——《中央企业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规则(

第3个回答  2021-10-21
国有企业当前的融资存在的问题 :
  
1.国有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不足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选择使用内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留存利润是指企业分配给股东红利后剩余的利润。该融资方式的优点在于管理层在做此融资决策时不需要听取任何企业外部组织或个人意见的自主性,节约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的低成本性,不需要到期偿付本息的低风险性。
  
2.国内融资渠道受到限制 :随着改革开放与国际化的接轨,如今国内金融市场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也更多样化,比如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贸易融资、私募基金、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等。但很多地方国有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没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来支持对外融资的偿还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3.国有企业境外筹资能力较弱:境外融资主要是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官方贷款以及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等方式,具有成本相对较低的优点,也是我国国有企业在日益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能否成功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必要手段。就目前而言,企业境外融资通行的途径和方式主要包括:企业国际股票融资、在其它国家发行国际债券、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银行贷款、贸易融资、BOT方式等。
  
4.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职业素养较低:因为国有企业同时具备政治性企业的性质,长期以来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维持就业水平和社会稳定,在人员管理方面就无法如其他营利性企业那样完全采取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导致参与企业融资部门的人员在职业素养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和团队意识方面都比较薄弱,反映为对于国际经济发展的趋势不敏感,对于新引入的融资方式的不了解,对于财务的新制度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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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2-24
国有企业融资要求的规定:
1、投融资范围主要包括:
①产权收购、兼并企业、合资合作;
②设立公司、股权投资、增减资本;
③固定资产投资;
④以抵押、质押、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
⑤对外担保行为。
2、投融资原则规定
企业投融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可行性研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投融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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