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女性的自我意识体现在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一、女性意识在家庭中的体现
(一) 父权受挑战
恩格斯说“母权制度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2]父权制度确立以后,女性不管在家庭中还是在社会上,地位都是十分低下的,不会受到任何尊重、重视,更别说有什么人权可言。她们在没有出嫁之前,子女是家长的私有财产,她们没有人身权和财产权,连身体和生命都是父母的。《礼记·祭义》记载:“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父母全而生之,
子全而归之”;[3]《礼记·内则》则说:“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4]这些伦理规定要子女必须服从父权。就算父母说的、做的是错误的,也不容辩驳、反抗。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开始有了自己的立场,不再是一味顺从父母。在《世说新语》里面记载:“刘聪的妻子刘氏,从小就很机智聪明、能干,在白天的时候学习绣花,在晚上的时候就诵读各种书本。她的母亲不允许她学,对她横加干涉。她就偷偷学习,并且比先前更加努力。她每次与兄弟们谈论经义的时候,都能够理趣超群,让兄弟们深深叹服。”[5]在母亲制止读书的情况下,刘氏却更加努力读书,在与兄长探讨经义的时候,显示出超凡的理趣,使得兄长大大叹服,这一结果是与她母亲的愿望相违背的,但是她能够大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说明她不再和以前的女子一样,一味去接受父母施加给自己的某些命令,而有自己所坚守追求的东西。
在宋仁桃《浅议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出家之现象》中记载:女少时虽有一心向佛,但父母不许,经过斗争,直至17-20岁,父母见无法改变其意志,方得出家。这位女性为了自己对佛学的追求,与父母公然做对,并且顺利出家,削发为尼,皈依佛门。这与《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绝对相违背的。
(二) 夫权受挑战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女性在出嫁之后,在“夫权”控制下,是要绝对服从丈夫的。在《女诫·卑弱第一》明确记载:“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6]但是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女性为了自己的权利,敢公然与丈夫辩驳、说理。在《许允新婚对答》中记载:许允妻子相貌很丑,在新婚之夜的时候,许允因为他妻子的面容丑而不愿进入。妻子说:我用德行来使众人信服,只是缺乏容貌,在百行之中,德行处于首位,你好色却不重视德行,你有资格说你百行样样都具备了吗?士有百行,你有几样?
新妇一番咄咄逼人的口吻,令许允无言以对,面露惭色,于是便对妻子敬重了。还有《贤媛》里面记载“桓车骑不好著新衣。浴后,妇故送新衣与。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何由而故?’桓公大笑,著之。”[7]“王公渊娶诸葛诞女入室,言语始交。王谓妇曰:‘新妇神色卑下,殊不似公休。’妇曰:大丈夫不能仿佛彦云,而令妇人比踪英杰。”[8]王公渊在妻子面前说妻子相貌长得丑,并加以侮辱,这位大胆的妻子也不甘示弱,与丈夫进行针锋相对的反诘。这些都说明妇女敢于向男性统治的社会提出挑战,并且开始用自己的独立思想来评判外界的事物,对丈夫的不满和失望也敢于大胆表露出来,公然违抗一些自认为是不对的意愿,不再一味受夫权支配。还有谢道韫对自己的丈夫的平凡无能感到很不满意,回家就对伯父谢安抱怨:“……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9]这些公然违抗礼教,向男权为统治核心的宗法社会进行挑战和碰撞,都说明女性的意识在初步觉醒。
除此之外,女性在其他方面也要求与男性同样的权利。在《资治通鉴》中记载,南北朝时期,南朝第一个朝代宋明帝的姐姐山阴公主对宋明帝说:“臣妾与陛下俱托体先帝,陛下后宫万千,臣妾独驸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为公主设面首左右三十人。”虽然,山阴公主这个要求很大胆而且显得有点荒淫无耻,但是一句“事太不均”足以显示山阴公主要求和弟弟享有同等待遇的平等愿望。
二、女性的婚姻意识
(一) 追求爱情的率真与表现情感的大胆
根据先前“男女有别”的原则,伦理中提出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准则。不允许女子在结婚之前与男子之间自由地往来和接触。但在《晋书·列女传》记载:“周觊母李氏,字络秀,汝南人也,少时在室,觊父浚为安东将军,时常出猎,
遇雨,过止络秀之家,会其父兄不在,络秀闻浚至,与一婢子于内宰猪羊,具数十人之之馔,其精办而不闻人声,浚怪使见之,独见一女子甚美,浚因求为妾,其父兄不许,络秀曰:“门户殄瘁,何惜一女!若联姻贵姓,将来庶有大益矣,父兄许之。”[10]从为客人精办饮食到劝说父亲,这一系列举动都是李氏在为争取嫁给周浚所做的努力,体现了她在安排自己的终身大事上的个人意志。在这之中,周浚与李氏也相互见面了,这在前代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在晋代,夫妻之间的亲密情感也大胆表露出来。超越了以前夫妻感情之间严格的礼法约束下的藏在心中的情感。如:晋代司徒王戎和他妻子之间的关系很好,王戎的妻子很爱王戎,妻子为了表达自己对王戎的爱,就常用爱称称呼王戎为“常卿安丰”。王戎是个十分守礼法的人,认为妻子对自己的称呼于礼教不合,有失雅观,所以就劝妻子不要再这样称呼自己。不料王戎的妻子却一副心安理得,自然大方地说:“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11]大概意思就是:因为爱你,我才爱你;我不爱你,谁来爱你。由此可见,王戎的妻子对王戎的情爱,毫无掺杂半点礼教对女子所规定的成分,而是大胆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表达出来。在《子夜歌》中也记载着:“宿昔不梳头,丝发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12]这首诗也很生动形象描述了一对男女之间的那种大胆露骨的情感的画面。
(二) 再婚
几千年以来,婚姻是套在女性身上的一套沉重的枷锁,在“三纲五常”、“夫为妻纲”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里面,女性根本就没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更别说有家庭、社会地位。夫妻双方的婚姻在很多时候也是不以双方的感情作为基础的,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双方的家族利益决定的,即我们常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一女不侍二夫”、“从一而终”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不可动摇的。在西汉刘向的《列女传》里面就记载的是歌颂那些所谓的“从一而终”的贞洁烈女,为了保全自身的名节而自残或是自杀的女子。在《女诫》妇女第二中
也明确记载:“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13]像改嫁这种事情是绝对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批判,不被社会承认的。即使个别妇女被迫改嫁了,她们也会受到旁人的哂笑和议论。并且她们自己也会受自己内心那种传统“不贞洁”观念的影响,思想压抑、自我折磨,变得很痛苦,严重的会最终自寻了断。这些女性在所谓礼教的规范下,已经丧失了完整的人格,变成了封建道德下的牺牲品。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再婚现象出现了,而且也不太受到所谓贞洁观念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过多干预。这一时期的婚姻是相对自由的,女性可以再婚,并且这些女性也不再受礼教束缚,也不再会为再嫁与礼法不合而受到自己内心道德的谴责,愿意再嫁。《宋书·王景文传》记载:孙权的两个女儿,都在自己的丈夫死后,重新寻找丈夫,再结婚一次,“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14]在《魏书·裴骏传附询传》里面也记载陈相骆俊,“为袁术所害。统母(即骆俊妻)改适,为华教小妻’。[15]有时候,妇女为了争取再嫁,甚至不惜做一些对自己伤害很大的事情。在《徐孝嗣传》里面记载:徐孝嗣母亲年轻守寡,想要改嫁,不愿意有孩子,于是自己故意从床上摔到地上,这还不算,又用捣衣杵敲打自己的腰,还服用堕胎药,几番周折,一心想杀死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三) 反对纳妾
在夫权的社会中,男人在家里具有主导地位,而且在择偶时,可以随自己喜好娶三妻四妾。但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却出现了不一样的情形。《颜氏家训·后娶》记载: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螣终家事。疥廯蚊蝱,或未能免,限以大分,故稀斗睨之耻,河北鄙以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16]妾螣终家事和北方三四次重娶,都是在正室嫡妻死后才可以,这说明当时女性在家中的地位开始提高,男性在婚姻方面也逐渐开始尊重女性的意愿。在《艺文类聚》里面也记载:谢安想要纳妾,让侄子、外甥等向妻子刘氏传达自己的意思,于是众人向刘氏隐晦传达意思说:《关雎》、《螽斯》有不忌之德。刘氏知道这其中带有很多讽刺自己的意味,就问这首诗是谁写的。众人回答说是周公。刘氏就说:“周公是一个男子,当然是想这样,如果要周公的妻子来撰写这首诗,那肯定就不会这样写。”刘氏认为一切的立法都是男子根据自己的意愿所作,因此礼法就应该与女子没有关系,既然礼法与女子无关,那也就不可能以此来抑制女子的一些行为。这无异于是在公开反对礼法,反对丈夫纳妾,也暗示着夫权必须为妇权让道。[17]
三、女性对自由的追求和对才华的诠释
在封建礼俗思想的影响下,未出嫁的女子活动范围都是在家庭之中。由于“男主外,女主内”原则,在结婚以后,女子的活动范围也不变,仍然是在家中,只不过是从自己家移居到丈夫那一边罢了。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开始纷纷丢掉前人的桎梏,冲击封建礼教的羁绊,不再遵守以前女子活动的天地是成天都呆在闺房家庭之中的规定,而是大踏步走进生活市井之中,追求一种自由浪漫,闲情愉悦,真性情的生活体验。东晋葛洪这样描绘南方妇女生活:“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返,游戏佛寺,观视田猎,登高临水。”[18]《颜氏家训》卷一《治家》中也说:“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区衢,绮罗盈府寺,带子求官,为夫诉曲。”[19]“前蜀一女子黄崇嘏,曾经装束男装,行走社会,还任职过摄司户参军,在处理政治事务的时候,机智灵敏,一点也不亚于男性,后来被人察觉,身份暴露,还被人尊称为女状元。”[20]“齐东阳女子娄逞,把自己打扮成男子,在扬州做官,会下棋、解文仪。后来,嫁给别人做妻子,也让人深深叹服。”[21]
孔子曾提出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深深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女子有才华是不被人看中甚至说是被瞧不起的。东汉班昭在《女诫》妇行第四中明确写道:“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22]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开始用敏捷的思维和善辩的口才来淋漓尽致地抒发自己的真性情,真感悟,展现自己独特的才能。其中最具有代表的应该是谢道韫了,她总是给人以不同凡响。在《世说新语·言语》第71条里面记载关于她的一个故事:谢太傅在一次严寒下雪的日字里,召集家里儿女集中在一起,给他们讲述文义。一会儿天下起大雪,谢公高兴地说:“飘飞的白雪像什么呢?”兄长说:“像天空中在撒盐一样。”谢道韫说:“未若柳絮因风起。”谢公听到此比喻,高兴地大笑起来。[23]谢道韫把漫天的飞雪比喻成飘飞的柳絮,既体现了雪的轻灵飘逸,又给人一种春天的温暖之感。她的这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的出奇比喻,可谓是对雪的比喻到了绝佳的境界,让很多人都为之折服。后来的人们便用“咏絮才”来比喻在文学艺术方面非常出众的女子,可见她的才华出众,影响深远。在《晋书·王凝之谢氏书》记载道:“王凝之弟献之尝与宾客谈仪,词理将屈,道韫遣婢白献之曰:‘欲为小郎解围。’乃施青绫步障自蔽乎,申献之前议,客不能屈。”[24]还有一次与太守清议,她也略胜一筹,这些都反映出了她思维的敏捷,才智的突出。在魏晋时候,才智突出的女子除了她们,还有很多,如西晋时期的左芬,她从小喜欢学习,很会作文章,她写的《离思赋》言语清新自然,朴素秀丽。还有东晋时期的卫铄,也凭借自己超凡脱俗、出类拔萃的书法技艺而享誉盛名。
综上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在家里,从前代从父、从夫的要求下,开始逐渐解脱出来,对事情有了自己一定的立场和看法,而不是一味盲从;在爱情面前,女性也开始大胆、积极主动追求自由恋爱,直白表露自己的心声,而不是压制自己的内心真实情感;在婚姻面前,女性也不再一直受“从一而终”和“一女不侍二夫”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丈夫去世后开始主动迈出再嫁的步伐;在才华方面,女性也突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束缚,开始主动积极去学习知识。总之,与之前的时代相比,魏晋时期的女性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都体现出魏晋女性在自我意识观念方面的改变和初步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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