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长期不办理继承会如何

如题所述

遗产长期不办理继承会的后果如下:
1、遗产不办理继承如果被其他继承人侵权将会导致纠纷,如果明知对方侵权超过2年不主张的,则会过诉讼时效,或超过20年的则无法主张;
2、如果长期不继承遗产,遗产本身有可能灭失,损害;
3、如果遗产是房屋,可能会翻建,在拆迁征收时,会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
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嘱;
2、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下这些情况下遗嘱不生效:
1、遗嘱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先于遗嘱人死亡;
2、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经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3、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前或之时,解除条件成就;
4、遗嘱人死亡时,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标的已不复存在。若该财产为遗嘱人生前以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所处分,则推定遗嘱人变更遗嘱。但若该财产系因其他原因而不复存在,则涉及该财产处分的遗嘱内容不发生效力。
综上所述,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明放弃继承,若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即使继承人没有实际继承遗产的,也不影响其继续享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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