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如题所述

网上办理营业执照补办的流程为:
1、提出申请:登录工商局官网(深圳地区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申请补办营业执照,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工作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条件符合且资料齐全者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申请后,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申请人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如果申请时选择邮寄的方式,那么新的营业执照将会通过快递寄送到申请人手中。
现场办理:
资料准备
1、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必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内容说明执照遗失的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
3、营业执照的副本(如公司营业执照全部遗失则无需提交);
4、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当在证明中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 办理权限以及办理授权期限,避免证明被滥用的风险);
5、法定代表人签署及企业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
6、企业公章。
补办步骤
步骤一:发声明
需要发布营业执照遗失声明,这是补办执照的必需材料。可选择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也可以选择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进行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登报。
步骤二:申请
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如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则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如在网上发布遗失声明,则下载PDF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提交全流程申请。
步骤三: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即时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请资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或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步骤四: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下一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步骤五:领照
在承诺时限内,仅限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明、刊登执照遗失作废声明的公告报纸或网上公告截图、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正副本未全部遗失的情况下提交)到窗口领取证照。工作人员核对上述材料、办理事项流程号后发放证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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