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在售楼处买的房子,由于房子没有完工,之前交了5万元,开的是收据,上面只是注明收了现金5万元,房子是多少钱一平方,盖的财务章,没有别的注明,也没写是“订金”还是“定金”,只是一个收据,没有协议,现在我不想要这套房子了,售楼处说不退我钱,请问这钱是否应该退????????能去法院告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