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04
离婚后的确有这样的奇葩父或则母,他们有了监护权后不让看孩子去看另一方,大多数情况都是基于恨或者是报复对方,或是怕孩子会受到伤害,怕孩子以后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所以才不让看孩子。
不管何种情况,首先得说说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了父、母的其中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当然不能说想什么时候探视就什么时候探视。这需要两方在充分的沟通尊重下进行,并且是在充分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或者说和孩子互动,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或爱,对孩子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或者伤害,其中一个角色是很难替代的,这方面父母应该充分意识到。
如果男女两方在离婚以后在对孩子的事情上处理得很好,甚至成为朋友。孩子有利成长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就会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许会学到,会明白很多,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标杆或者说是缩影,父母的行为无形当中影响着孩子。也许今后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和成就自己。
第2个回答 2021-12-04
这种情况要根据个人情况去具体分析,如果走法律程序,双方父母都有探视权。我身边离婚的朋友,目前小孩都有让母亲来探视带去玩,并没有阻止。小孩都需要父母陪伴,所以走离婚地步,希望都要全方面考虑。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大多数情况都是基于恨或者是报复对方,或是怕孩子会受到伤害,怕孩子以后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所以才不让看孩子。
不管何种情况,首先得说说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了父、母的其中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当然不能说想什么时候探视就什么时候探视。这需要两方在充分的沟通尊重下进行,并且是在充分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或者说和孩子互动,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或爱,对孩子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或者伤害,其中一个角色是很难替代的,这方面父母应该充分意识到。
如果男女两方在离婚以后在对孩子的事情上处理得很好,甚至成为朋友。孩子有利成长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就会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许会学到,会明白很多,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标杆或者说是缩影,父母的行为无形当中影响着孩子。也许今后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和成就自己。
这样离婚的双方自己呢,也会比较容易释怀,进入到下一段婚姻的时候就更能容易获得爱,获得婚姻,为什么?因为你在离婚后与前任沟通相处上,和对孩子的爱与互动上是进步的,成熟的,所以。谢谢!最祝福你的孩子快乐,幸福……
第3个回答 2021-12-04
离婚可以一定程度上终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矛盾纠纷,但孩子探视问题可能成为矛盾蔓延的另一个“战场”。梁女士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归前夫抚养。双方离婚后就探视权曾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但此后梁女士对孩子的探望受到了阻碍。今年年初,梁女士向荥阳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矛盾】离婚让夫妻关系停止,却不一定能消弭所有矛盾
梁女士2012年因感情不和离婚了。
离婚那年,经法院调解,她与前夫黑先生达成调解协议:2岁的女儿归前夫黑先生抚养,梁女士可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早上八时将女接走,下午六时之前将其送回。每年寒、暑假期间,梁女士还可以跟女儿共同生活十天、二十天,届时,黑先生应予配合。
然而,离婚后几年,梁女士发现,女儿的探望越来越困难了,协议中约定的探望时间不能保证,到了后来,几乎每次探望都要引发一场争吵。
离婚“后时代”,矛盾依然在。
无奈之下,梁女士在2018年1月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强制执行探视权的申请。
【问题】被执行的是“个人行为”,探视权纠纷成难点中的难点
关于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离婚途径是到法院诉讼离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修复和好之可能。梁女士的情况则是第二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数据依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国离婚纠纷一审结案案件。从报告中看出,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这其中,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成为夫妻走上法庭的原因之一。
梁女士案件的执行法官买鹏姚介绍,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大的特点是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具有特殊性。其中探视权纠纷是难点中的难点,执行标的为当事人的行为,法院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将未成年子女交付给探视权人。因此,很多探视权纠纷案件因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盘根错节,任何一个环节无法理顺,都可能导致案件最终无法执行。
第4个回答 2021-12-04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大多数情况都是基于仇视或者是报复对方,或者是怕孩子会受到伤害,怕孩子以后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等,所以才不让看孩子,不管任何情况首先得说说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了父母其中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当然不能说想什么时候探视就什么时候探视是需要双方在充分的沟通下进行,并且在充分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或者说和孩子互动,这样就最好不过啦。其实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或者是爱,对孩子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或者伤害,其中一个角色是很难替代的,这方面父母应该充分意识到,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以后,再对孩子的事情上处理的很好,甚至成为朋友,孩子有利于成长,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就会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会学会很明白很多,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标杆,或者说是缩影,父母的行为无形当中影响着孩子,也许今后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或者成就自己。这样离婚双方呢,你会比较容易释怀,进入到下一段婚姻的时候,就更容易获得爱,获得婚姻。为什么?因为你在离婚后与前任沟通,相处上和对孩子的爱与互动上是进步的,成熟的。
第5个回答 2021-12-04
现实中这种情况确实很多,也有很多因探视权闹到法院的。有的是认为对方在双方婚姻中有过错,有的是想独占孩子的爱,当然也有的认为对方探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实如果对方没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行为,还是不要阻止对方探视孩子,这即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残忍的做法,因为对方毕竟也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也有权利获得人伦之爱,孩子也有权利获取父母之爱,爱不是一种自私的霸占,这样也不一定有利于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还有如果以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些行为限制探视权,其中的不利于不是你意想的。如果有证据可以限制对方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