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04
父母双方离婚后,并不会改变父母子女的关系,双方离婚时,若是协议离婚也应约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望权问题,之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如果是经诉讼离婚的,则应按照法院判决履行 两个人离婚已成事实,孩子失去妈妈是件很心痛很伤心的事,如果经常去探望孩子,反而会让孩子持续生活在伤心之中。 父母双方可以选择离婚,但是孩子并不能选择父母,更不能因父母离婚的原因就导致孩子缺少父爱或者母爱,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过分行为,如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由直接抚养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2个回答 2021-12-04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大多数情况都是基于恨或者是报复对方,或是怕孩子会受到伤害,怕孩子以后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所以才不让看孩子。
不管何种情况,首先得说说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了父、母的其中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当然不能说想什么时候探视就什么时候探视。这需要两方在充分的沟通尊重下进行,并且是在充分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或者说和孩子互动,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或爱,对孩子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或者伤害,其中一个角色是很难替代的,这方面父母应该充分意识到。
如果男女两方在离婚以后在对孩子的事情上处理得很好,甚至成为朋友。孩子有利成长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就会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许会学到,会明白很多,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标杆或者说是缩影,父母的行为无形当中影响着孩子。也许今后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和成就自己。
这样离婚的双方自己呢,也会比较容易释怀,进入到下一段婚姻的时候就更能容易获得爱,获得婚姻,为什么?因为你在离婚后与前任沟通相处上,和对孩子的爱与互动上是进步的,成熟的,所以。谢谢!最祝福你的孩子快乐,幸福……
第3个回答 2021-12-04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大多数情况都是基于恨或者是报复对方,或是怕孩子会受到伤害,怕孩子以后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所以才不让看孩子。
不管何种情况,首先得说说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了父、母的其中的一方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当然不能说想什么时候探视就什么时候探视。这需要两方在充分的沟通尊重下进行,并且是在充分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时间或者说和孩子互动,这样就最好不过了。 其实孩子在成长的过程当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或爱,对孩子来说肯定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或者伤害,其中一个角色是很难替代的,这方面父母应该充分意识到。
如果男女两方在离婚以后在对孩子的事情上处理得很好,甚至成为朋友。孩子有利成长就会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就会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许会学到,会明白很多,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标杆或者说是缩影,父母的行为无形当中影响着孩子。也许今后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和成就自己。
这样离婚的双方自己呢,也会比较容易释怀,进入到下一段婚姻的时候就更能容易获得爱,获得婚姻,为什么?因为你在离婚后与前任沟通相处上,和对孩子的爱与互动上是进步的,成熟的
第4个回答 2021-12-04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因心怀怨怼,故意不让对方看孩子,那拥有探望权的一方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王先生和赵女士在2016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随着女儿的长大,王先生和赵女士也因为孩子教育问题产生矛盾。之后两人于2019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赵女士抚养,王先生在不影响孩子的前提下,可以随时探望。
但是等到双方真正离婚之后,每次王先生想要探望女儿时,赵女士却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探望。王先生认为赵女士是故意为之,不想让自己探望女儿,想要影响父女情。赵女士却说每次两人都要因为抚养费争执,所以就不想让王先生去看孩子。王先生和赵女士多次协商之后均遭到拒绝,于是王先生以赵女士拒绝自己探望女儿为由,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先生的探望请求,判决王先生每月三次探望女儿,如果遇到女儿生病等特殊情况可以协商探望时间,赵女士必须协助王先生行使探望权。
虽然夫妻已离异,但他们仍是孩子的父母,对子女履行抚养、教育职责,为子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保护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等权利不受侵犯,最终目的是让子女健康成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或母都是有权利行使探望权的。
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必须通过司法程序,个人无权决定中止或恢复探望权。如果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本人、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人的探望权;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消失,探望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恢复探望权的请求。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探望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先由法院对拒不履行有关探望权生效法律文书的一方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仍不履行,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是不可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权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
第5个回答 2021-12-04
随着社会发展,人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女性也越来越独立,更多人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很多夫妻会分开。
夫妻离婚之后的确有这样比较奇葩的父亲或者母亲他们有了监护权后不让孩子去看另一方。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基于恨或者报复的心理。有可能是她怕孩子会受到对方的伤害,怕孩子会离开自己疏远自己等等所以才不让对方来看孩子。
不管哪种情况。离婚后不让令芳来探视孩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法律赋予父亲或者母亲中的双方对孩子都是有探视权的。这需要双方的充分的沟通下进行。并且在考虑到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探视的时间和与孩子进行,亲子互动。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缺失了,其中一方的陪伴和爱对孩子来说是不小的打击和伤害,因为任何一方的角色都是难以替代的。
如果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带孩子的实际上处理的好,甚至可以成为朋友孩子有利的成长会得到很好的保障,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反过来的话孩子也会学会到明白很多,因为父母的行为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行为无形中会影响孩子,今后的行为方式。会让孩子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一路顺风,或者是充满荆棘坎坷。孩子在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上更能懂得爱与如何爱在人际关系上更能懂得尊重对方和成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