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险品发货人需提供: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安全适运申报单;
4.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5. 船舶载运危险品货物申报单;
6.出口报关单(a. 核销单 b.发票 c.
装箱单 d. 报关委托单 e.出口报关单)
注意: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托单上注明中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危险品出口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港口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