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被别人捡到不还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权利人追回遗失物有三种救济途径:第一,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第二,两年期满之前,请求返还原物,应支付维持遗失物的存在必须支出的费用;第三,两年期满之前,请求返还原物,若出现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两种情形,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也就是“赎回”,而后,权利人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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