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死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3
    不知道为什么对《西藏生死恋》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记忆尤为深刻。

    先给大家简单的讲一下西藏生死恋的故事吧!这本书最重要的有三个人物,一个男主人公公扎,女主人公措姆,还有一个主角风,待我细细道来。

      公扎和措姆是青梅竹马,在草原上从小一起长大。措姆的父亲和公扎的母亲本来是很相爱的情侣,但是由于家庭原因,被迫分开了。公扎的母亲嫁给了别人 ,措姆的父亲也娶了别人。措姆的母亲因为这样的原因,很讨厌公扎一家人。言归正传,现在聊我们的主人公,措姆和公扎一起长大,慢慢产生感情,虽然彼此喜欢,但是因为家庭原因,不敢光明正大的谈恋爱。后来公扎的父亲死了,只有母亲一个人养大三个男孩。公扎又是最大的孩子,他担起了家里所有的责任。

    后来有个应征入伍的机会,公扎就去报名了。公扎去当兵了,承诺措姆等自己退伍就回来娶她。措姆就这样等了公扎七年,用自己的青春去等最爱的人回来娶她。公扎退伍了,回草原那天,措姆骑马接他。一路上两个人都幻想着见到彼此那一刻的幸福。但是措姆在去接公扎的路上,遇上了一头熊。把她咬死了。等公扎到的时候,迎接他的是倒在血泊里的措姆。那么故事的一开头就写了一句  回荡公扎撕心裂肺的呼唤“措姆”。就这样在当他们即将要过上最幸福的生活,公扎回来,措姆等了七年的深爱的人回来的时候,她却走了。这是一段悲痛凄凉的爱情故事。

    接下里就是公扎一生流浪,找到那头头上有记号,咬死措姆的熊,行走在为爱的人报仇的路上 。公扎说“她不在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没有心的人,除了流浪还能干什么呢?”公扎还说“死亡是轻盈的,思念才是最沉重的苦难。想一个人,他无时无刻不在你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在你的皮肉里。你还摸不着、看不见,年年月月,直到思念变成习惯,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想忘忘不了,想丢丢不下。 ”就这样这个男人真的流浪了一辈子,在找熊报仇的路上。在他流浪的路上遇见了我们的另一个主角风,她是一个来自城市的姑娘,因工作压力大,来西藏旅行,但她和伙伴去草原玩的路上起雾,和别人失去了联系。在她一个人东走西走了几天,饿的昏迷,以为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间的时候。公扎路过,并且救了这个姑娘。在和公扎相处的几天里,本来从不会吃生肉的姑娘风,学会了吃生肉,因为公扎习惯了野外生存。在相处的日子里风对公扎慢慢产生了好感。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对这样一个满脸胡渣,皮肤黝黑的强壮的男人产生好感。后来公扎把风送到有信号的地方,找到了她的同伴,回到了城市。公扎也继续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看起来这两个人或许从不有交际了。但是回到城市的风,一直忘不掉那个让她习惯吃生肉的男人。她的闺蜜劝她,如果想好了,就回去找爱的人过一辈子。风又踏上了去草原的路。其实结局是公扎还一直在流浪,风成了一个真正的草原姑娘,在等待公扎回来,等待他报完仇定居下来。

    这就结局了吗?还没有,后记写的是公扎和风结婚了,有了两个孩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好像这是一个真实的西藏爱情故事哟。 风说“我目前没有后悔过,我很开心自己嫁给了爱情! ”

嫁给爱情!

这是多少女人苦苦追寻却又得不到的出嫁理由啊!

他 为了给等他七年的姑娘报仇流浪了半辈子。

她  为他放弃了城市里优越的生活。去习惯        了有他的生活。她们已经很伟大了

  看完这个故事的我,总感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感觉忘了点什么。值得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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