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和色弱是考生在高考体检中最常遇到的两种情况。如果他们志愿填报高考专业错误,可能会被“打退堂鼓”,造成严重后果。我们重点关注色盲和色弱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哪些专业应该尽量避免。《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患有下列疾病的人员,不得录取学校相关专业。
轻度色觉异常的专业不能录取:化学、化工制药、药学、生物科学、公安技术、地质、医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化工业、农学、园艺、植保、茶学、林业、风景园林与蚕桑材料化学、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
其次,色觉异常二度不能录取的专业有:除了上述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美术、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有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颜色的电线、钥匙、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除了轻度色觉异常和二级色觉异常这两个专业,还包括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图书档案。那些不能准确识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数字和字母的人都不能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
《指导意见》中有“不录取”和“不录取”两种提法。那么,“不录取”和“不录取”有什么区别呢?“不录取”是肯定的,也就是说考生即使填报志愿专业分数较高也不会被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特别注意主考官作出的体检结论。“不宜”专业指《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的九项,供考生填写志愿作为参考。考生报考不适合的专业,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