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进的

如题所述

为什么说中国土地制度是全世界最先进的
安置农民,不让农民吃亏。

现在的问题是,因为种种原因,包括黄小虎先生在内政策各界的推动,当前征地过程中开始出现了黄小虎先生所说:“现在很多地方征地补偿费奇高”,通过征地拆迁,农民一夜暴富的情况已有相当普遍性。北京郊区农民通过征地拆迁暴富,据说买走了北京市一半以上的豪车。几乎每个一线、二线城市的城中村改造都可以造出数量巨大的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珠三角核心区农民家庭主要收入来自村社集体租金分红和住房出租租金收入,农民一户拥有数千平方米住房的情况相当普遍。因为有租金收入,珠三角核心区的农民不愿再参加劳动,越来越成为纯粹的土地食利者。并且由于珠三角农地非农使用形成的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庞大,利益巨大,而在土地上形成了强大的既得利益,这种既得利益甚至开始“土围子”化。深圳30万原住民,户均房产也达上千平方米,资产价值以千万元计。这些农民既未投入劳动,又未承担风险,仅仅因为具有对接世界产业转移的区位优势而暴富,而成为食利者,与当时国家土地制度不完善有关系。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要慢慢解决,而不应当进一步放大。
王先进局长所担忧的暴发户,我想除了房地产开发商以外,更多是指征地拆迁一夜暴富、城中村改造一夜暴富以及以珠三角地区为代表的农民食利化的问题。本来中国已经消灭了土地私有制和附着在土地上的剥削阶级与食利者,现在却因为土地制度具体实践中的种种不完善,包括黄小虎先生所列举“北京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市场”上,农民集体或农户所建大量小产权房,当时政策未能严格执行,留下后遗症,这些问题当然会让王先进局长忧虑。没有无缘无故的财富,一些人不劳而获地暴富,就一定有地方在失血。
更糟糕的问题在于,学界政策部门不仅不重点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反而试图借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来冲垮现行中国土地制度,其中最糟糕的方案是所谓“缩小居地范围,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按这个方案,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城市化所产生的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就主要归特定的城市近郊农民占用了,这些近郊农民因此一夜暴富,形成为土地食利者阶层,城市土地财政收入来源枯竭,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跟上城市规模的扩大,现行土地制度下面凭借土地财政实现的城市化扩大与基础设施建设良性循环的机制,也就不再有效了。而占农民总数95%的最为广大的非城市近郊农民,不仅无法享受到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而且他们也更难享受到进城时较好的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黄小虎先生主张的土地制度改革的后果就是让5%的城市近郊农民暴富。他们暴富的代价是中国城市化变得艰难。
我想,这未必是黄小虎先生所要的结果。
我以为,现行中国土地制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土地制度,在进行土地管理法修订时,一定要保留现行土地制度的合理部分,尤其对征地制度的改动要慎之又慎,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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