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意见扶持政策

如题所述

绍兴市人民政府为了推动科技创新,特别设立了专门用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专项资金,并增加了年度科技专项经费的投入。


共建创新载体将得到以下方面的支持:



    办公与生活保障:创新载体的入驻地(政府、开发区或园区)将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设施。
    资金援助:创新载体在成立后,可获得50至200万元的启动资金,同时,以科研项目形式申请的经费,经立项后最高支持可达每年200万元。研发类创新载体的管理经费比例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人员经费比例可适当放宽。
    升级奖励:如创新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共建平台,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100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验基地)的认定也将带来相应的奖励。
    考核激励:年度考核优秀的创新载体将获得10-50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对于企业主导的共建,符合条件的将按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评审和资助标准参照《绍兴市院校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政府主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的创新载体,技术转化机构需为企业法人,且编制使用严格限制在引进高级专家和领军人才上。


市政府还将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新载体吸引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由专门设立的公司负责管理,并提供配套财政支持。


对于到创新载体工作的引进人才,他们将享受到市政府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对于特别重要的共建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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