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为了推动科技创新,特别设立了专门用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的专项资金,并增加了年度科技专项经费的投入。
共建创新载体将得到以下方面的支持:
对于企业主导的共建,符合条件的将按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评审和资助标准参照《绍兴市院校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政府主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的创新载体,技术转化机构需为企业法人,且编制使用严格限制在引进高级专家和领军人才上。
市政府还将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新载体吸引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由专门设立的公司负责管理,并提供配套财政支持。
对于到创新载体工作的引进人才,他们将享受到市政府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对于特别重要的共建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