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种核定网上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印花税税种核定网上操作:
1、用户登录,首先纳税人需要进入到省局的税务大厅(找到官方电子税务局),然后选择登录,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也可以使用报税盘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可以更改密码;
2、已核定的税种进行报税,在电子税务局的主页就能看到“我要申报”,然后选择“下一步”,需要申报的税种就会有显示,用户根据自己真实情况去填写,若是没有经营,可以选择零申报。申报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可以在业余时间多学习,注意:即使没有经营的公司也必须要完成税务申报;
3、将申报页面填写完成后,下方会有“下一步”,点击后即可到下一个页面,然后依然是需要填写相关申报内容,用户如实填写即可;
4、到最后申报页面,会有显示“提交申报”,点击后,即可申报成功,申报完成后还可以返回看申报的结果,若是申报有误,可以重新再申报;
5、若是有非定税种需要申报,比如申报印花税,可以纳搭在“纳税申报”中找到“其他”,然后选择非核定的申报税种;
6、公司税务申报后,每月还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用户下载自然人纳税系统,然后通过账号登录到申报系统中;
7、进入后,首先需要将公司员工的信息纳入到自然人纳税系统中,需要统计申报人数;
8、然后再将纳税人每月的收入进行填写,若是没有收入可以选择生产零申报,一切数据都为零;
9、个税申报起征点是5000元,若是员工的工资高于5000元,可以扣除附加,比如社保、公积金、子女再教育等,扣除后,高于5000元的部分会收取税费;
10、最后点击下一步,提交申报,再点击“反馈”,即可看到是否申报成功。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纳税人在合并申报之前认定的印花税是按次申报,每月缴纳印花税,在合并申报之前,很多纳税人印花税认定的是按次申报的税费种,在电子税务局每月可以自行选择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等。合并申报之后,为规范印花税申报征收管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需要先在办税服务厅做税费种认定,在税费种认定之后,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印花税信息,纳税人只需填写相应的数据信息即可;如果印花税纳税义务偶尔才会发生,纳税人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采集即可,无需进行税(费)种认定。
综上所述,纳税人在合并申报之前认定的印花税是按次申报,每月缴纳印花税,在合并申报之前,很多纳税人印花税认定的是按次申报的税费种,在电子税务局每月可以自行选择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源茄察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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