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派出所已经受理的案件,超过期限不处理怎么办

9月2日报案。11月市公安局做的司法鉴定。是轻伤。现地12月30日了。还没有给我们处理结果,我怎么办呀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

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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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9
不是吧,你一个投诉电话他可要倒霉啦!天下有这么傻的警察吗,应该还有隐情的。还有你报案地方也选错了,你说:(路过附近的一个小镇,被镇上的一群人群殴),那你应该到该小镇管辖派出所报案,而不是到你自己户籍派出所报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看来这是刑事案件,所以呢,公安局把案子侦察完后移交给检察院,此后检察院公诉,法院才有宣判的。还要一段时间,你等等。
如果真的没有通过上面我说的那些程序的话,他们应该给你出个书面的决定书,这时候你到公安局法制科投诉,要不去找所长或局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2-30
你好!
可以向公安厅法制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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