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我院专业等信息,签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到我院翡翠路校区一号教学楼1101室进行资格复审、缴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参加复审(应届生)及报名(往届生)。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120元/生)。缴费后考生本人请于2019年5月3日(8:30-17:00)至我院翡翠路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5号)一号教学楼1101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扩展资料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3.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4.高职(专科)学生在校保留学籍入伍并退役的2019届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实行计划单列(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围,详见专业招生计划);
5.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我院相同或相近专升本专业(报考专业须符合招生范围,详见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由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毕业院校负责通知、采集、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包括退役的应届专科毕业生),考生填报、毕业院校采集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
考生毕业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联网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同时使用摄像头联网采像。毕业学校在录入考生毕业专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院系进行资格复审。
录取
(一)实施阳光招生
“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二)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
每门考试科目按50分设为单科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在合格考生中(即考生达每门科目最低分),根据考生两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
2019年专升本总共有两个专业招生,若某一专业合格考生(考生达考试科目最低资格线)录取完毕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另一专业;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
(六)递补录取
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分数依次进行递补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参考资料来源:安徽省医科大学-201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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