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兵役对视力的要求较为严格。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的应征者不合格。
2.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的应征者,需要进行矫正视力检查。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也将不合格。
3.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的应征者,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可视为合格。
4. 色弱、色盲的应征者不合格。但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可合格。
扩展资料:
1.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才能合格。
2. 体重要求:男性应征者的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应征者的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 面颈部纹身要求: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时,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以及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均不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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