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模板简单

如题所述

  正式劳动合同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性 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根据《^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 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第三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正式劳动合同2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认真负责、准时、保质保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根据甲方安排工作地点工作。如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甲方需告知准确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六条休假包括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法定相关假期。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桂林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五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本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桂林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劳动合同3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劳动民法典》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九)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正式劳动合同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险一金交纳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交纳,二就是由单位代扣代交,双方按比例计算,如下如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一部分是个人缴纳,一部分是企业缴纳,但企业交的比个人比例大,基本都计入个人社保账户。
  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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