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户口迁移到男方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结婚户口迁移,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落户的,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1)递交申请:以“夫妻投靠”为由,向男方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女方户口迁移申请,同时递交相关有效证件。由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2)迁出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准迁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口迁出手续;(3)按上户口:带上相关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落户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5-29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结婚后即可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八十五条 属投靠户口迁移的,应当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其他情形的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单位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提出申请。申请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办理,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申请人委托、受委托人受托的委托书。整户迁移可以由户主申请。
第八十六条 县(市)、市辖区内户口迁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的家庭户)、公共地址以及拆迁地址上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住所的地址内;
(二)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内;
(三)家庭户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第八十七条 省内居民户口投靠迁移,提交下列材料,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此项限制)。
第八十九条 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
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投靠人在本设区市市辖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应当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
参考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c.gov.cn/cms/html/gaj/2015-08-05/288679604.html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