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题

注会税法题第七问

(7)销项税额合计=46800÷(1+17%)×17%+85000+2119900+140400÷(1+17%)×17%+(678600+50000+20200)÷(1+17%)×17%+130×100×17%=2343110(元)
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50763.43+700000×17%+10000×11%=469884.43(元)
应纳增值税=2343110-469884.43=1873225.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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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答案是这个不,查到了一道类似的题,但那题是购进免税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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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项税额:
46800÷(1+17%)×17% 提供加工劳务的销项税额;
85000=1500000÷3×17% 当月销售的A化妆品的销项税额(分期收款的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
2119900=215000×58×17% 销售的B化妆品的销项税额(采取预售款方式销售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40400÷(1+17%)×17% 逾期包装物押金计入收入的销项税额;
(678600+50000+20200)÷(1+17%)×17% 油彩和卸妆油的销项税额(运输费统一开具发票按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优质费是价外费用);
130×100×17% 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新型化妆品的销项税额。
2、可抵扣的进项税:
350763.43 海关代收的增值税
700000×17% 外购包装材料的进项税
10000×11% 外购包装材料运费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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