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房屋赠予

父母离异,跟母亲在一起,父亲现在已和一个女的再婚(结婚前,女的有个女儿,不是我父亲的),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父亲以后给我买了商品住宅楼,并且赠予给我,那个女儿有权跟我争夺这个房的权利吗?
那我父亲死之后也没全争夺吗?

如果你父亲确实是将房产赠予给你,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你在明确表示接受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就可以取得房产所有权了。
至于你说的继母之女在这个情况下是无法和你争夺此房产的,因为根据《继承法》之规定,继子女只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尚健在,谈何遗产,所以该继子女无权与你争夺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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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0
如果你父亲出资,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赠与手续,并将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即使发生纠纷也是你和你父亲或者你父亲的配偶(后妻)之间的纠纷,你父亲在婚后的女方女儿没有权利对该房屋提出主张。
如果你父亲过世了,你父亲与与女方女儿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就具备了作为继承人的条件。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甚至可能对该房屋的赠与提出质疑。出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需要,你可以要求你父亲完善赠与手续,不要给对方留下操作空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09
既然明确赠与给你,别人就不能抢!
记住房产证写你一个人名字,免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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