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应该如何应对?

如题所述

男方提出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更多的利益


也需要做好以下应对

第一,如果女方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出庭应诉答辩,用证据证明夫妻关系感情良好,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不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也要收集夫妻感情比较好的证据,或者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

第二,收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信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扩展资料

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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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0

第一,如果您同意离婚,参与开庭应诉即可,既然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维护好自己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开庭前需要准备好财产分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的相关证据。

男方提出离婚,是否男方有出轨等过错?设法收集男方过错的证据,可以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多分割财产。

第二,如果您觉得双方还没有走到非离不可的时候、或者其他原因现在不愿离婚,在开庭时,可以向法官表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一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一般一审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21-11-06
你好,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需要举证不同意的理由。
比如男方以感情不和,或者感情破裂为理由,女方可以举例子证明感情没有破裂,近期还在相互关心,或者在一起居住等。
如果男方执意离婚,法庭会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进行调解,第二次起诉必须在第一次调解半年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法庭就会判离婚。
女方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是调解时说清楚自己的想法,二是如果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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