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6 个主要机构之一,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根据联 合国宪章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 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
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 告,选举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 管理事会的理事国;大会和安理会各自选举国 际法院的法官;
根据安理会的推荐,批准接纳 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联合国的预算和会员 国分摊的会费需经大会讨论决定。每个会员国 在大会有一个投票权,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常会。
主要职能
1、审议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裁军开展合作的一般原则并提出建议。
2、讨论与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关的任何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但当前由安全理事会讨论的争端或情势除外。
3、除同样的争端或情势之外,讨论属于《宪章》范畴的任何问题或涉及联合国任何机关权力和职能的任何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
4、开展研究和提出建议,促进国际政治合作、国际法的发展和编纂、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现以及经济、社会、人道主义、文化、教育和健康领域的国际合作。
5、就和平解决可能妨碍国家间友好关系的任何情势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