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请律师,由你自己决定。
双方有了纠纷,争执不下,这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作个评判,这就是打官司。如果连权利义务都没有明确,何来的强制执行?官司打赢后,对方还不履行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找不找律师,简单地讲,如果本人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法律问题十分清楚的,可以不请;如果一无所知或半知半解,最好是请个律师。既然这样提问,显然对于律师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没有充分的认识。
1、较少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
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例如诉讼时效、如何取证等问题, 所以,即使有一些案件并不复杂,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诉讼,是必不可少的。
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
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曾用名或假名问题、民事欠款和刑事诈骗的介定问题、起诉借款人一人还是起诉夫妻两人问题、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前评价问题。以上问题绝大部分,当事方是无法自行解决和处理的。看起来非常“简单”、“容易”的欠款纠纷尚且如此,法律关系更为复杂的其他法律纠纷会让当事方更加无所适从。有一些法律问题,律师之间仍然存在不同看法,法官之间出现不同认定,法学家之间争论得面红耳赤,但往往不懂法的当事方都觉得很“理直气壮”,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不懂法的当事方只看到法律事件的表面,只用常理来判断是非曲直,法律专家却无一例外地利用法的条文和规则去解析和评断孰是孰非,两者的出发点和依据根本不同,因此得到的结论当然很难相同。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打官司远不象常人所想象的那么容易,因此这些案件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才是当事方明智的选择。 如果当事方想仅凭借自己一己之力,就能把官司搞定,一定会吃大亏的。
3、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作用。
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一般能起到如下作用:全面系统且程序和实体并重地把握案件脉络,设计严密的、可操作的、具有前瞻性的诉讼方案,调查搜集相关有利证据,代为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在开庭过程中合理运用诉讼技巧,针对争议对方的证据和理由提出反驳意见,随机应变,查找、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出具详实、有理、有据、有力的代理意见,影响审判法官沿着委托方的有利方向去认定事实和裁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