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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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4
异地暂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但是可以选择提取出来公积金使用的。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6.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提取公积金流程:
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填写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请审批表加盖行政公章,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由单位指定专人,持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 . 符合支取条件的,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 “ 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 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3 .单位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封存,符合支取条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市属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凭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先到当地受委托银行进行初步审核,然后通过银行将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交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支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1-09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4、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2)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3)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4)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的异地使用

第3个回答  2016-05-15
只有本地的可以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5-16
部分城市可以,关键看您缴纳公积金的城市和您买房的城市公积金有没有实现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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