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如题所述

具体有:企业业主或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的责任,主管生产的副职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公司主管职协助总经理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总的责任。企业机关各职能处室,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法律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此是法律规定的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某些公司制企业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不一定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厂长)或者其余人。还有一些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并且也不设法定代表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资产所有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的内容有:一、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二、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五、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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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31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应承担哪些责任:
应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即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其应尽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逾期未改正的,即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仍然没有按照规定纠正违法行为,履行其应尽职责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就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顿。直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履行了法定职责,才能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自受处分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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