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 办理退休手续 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人员(不含应参加 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 基本养老金 。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养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于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