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村委会印章是否构成犯罪

如题所述

伪造村委会公章不涉嫌犯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村委会公章的法律效力范围是什么
村委会算不上行政单位,所以他们的公章只在内部文件上有证明作用。除非村委会注册登记了的,同时这个公章有报备,否则这个公章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法律上,加盖公章是认定文书所写内容是否经公章单位认可、承诺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的重要依据,村委会的公章也是如此。具体何种法律效力,要结合具体内容来看,以下给出了一些村委会公章使用的情形:
1、各种责任状、年、季、月(临时)报表;
2、各类请示、申请、报告、合同(协议)文书;
3、村民建房申请、民政救助要求;
4、上级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村外单位及企业和个人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的各种文书、报表、证明材料等;
5、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婚姻状况等基本情况的;
6、村民要求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申请;
7、村民户籍迁移、出具死亡证明书等,保管公章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办理;
8、凡涉及贷款、重大工程项目发包、担保等重大问题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印章移交工作。
村委会的公章必须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才会产生法律效力,比如说在提示申请书政府补助上面进行盖章,如果超过了法律授权范围的事情的话,那么就属于无效的啊,如果有私自刻村委会公章的行为,主要是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才会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伪造国家机关或人民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印章。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只能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这其中并不包括各级党委和其下属各级部门。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实行的自治是指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群众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就决定了它们不是一级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组织,更不是司法机关或军事机关。很显然村民委员会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范畴。
再且,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只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及其工作,而其与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很明确地划分了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即指导与协助的关系,并非上下级的领导关系,所以村民委员会并非基层政权的下属机构,也就非国家机关。不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