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如何处理员工医疗期相关工作

如题所述

HR如何处理员工医疗期相关工作

一、员工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如何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6条,司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①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②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司员工大病一场后,身体要完全康复到原来的状况还是比较困难的。是否能坚持正常出勤,HR需要在全面了解员工的身体状况后判断。

了解员工的治疗情况。

四方法:①看员工的诊疗记录和出院小结。

②做劳动能力鉴定。

③上门慰问员工,实地了解情况。

评估员工是否适合上班。

①身体状况。

②劳动能力鉴定情况。

③员工意愿。

HR主要要考虑一下3个方面:

1、工作性质问题员工工作性质是外勤还是内勤?一般来说,大病初愈不太适合安排外勤的工作,如果原来的部门有些内勤辅助类的工作,可以安排到这样的岗位上。

2、工作强度问题大病初愈,不适宜安排强度太大的工作,强度高了,对体力和精力的要求都比较高,可能不太适合这个员工。因此,公司可以适当减轻劳动强度,让员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3、劳动时间问题是否要安排满8小时的工作量?

①员工身体恢复状况较好的情况:做了前两个工作后,安排员工同样的工作量问题不大,风险已经很低了。

②员工身体状况不适合马上复工的情况:这种情况HR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劝说员工继续在家里休养当医疗期结束后,HR也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员工是否适合恢复工作。

③员工身体状况不适合但主动要求复工的情况员工可能面临一些实际困难。由于长期病假,收入肯定比在岗要低不少,治病本身需要大量开支,经济的压力肯定不小。因此员工希望复工,让自己的收入也能恢复正常。不过是否适合复工,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的。

二、员工在医疗期满仍未治愈如何做。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7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医疗期满仍无法工作,劳动合同尚未届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符合两个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由此可知,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二。一是不能从事原工作,二是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

其次,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是否应当给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医疗期企业需承担的相应经济补偿措施。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二十二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①病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当地规定支付,一般为本人合同工资的60%至80%,五险一金正常缴纳,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事实工资不符合,权益损失就很大了,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据实约定工资水平。

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除了依《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支付N+1经济补偿金外,用人单位还得依法支付不少于6个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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