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如题所述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县消防安全总体情况,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大队结合日常消防工作情况,收集数据资料、开展专题研究,对我县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和综合分析评估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当前消防安全现状

随着xx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高层建筑大量兴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项目快速推进、地下设施广泛利用,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发展迅猛,公众娱乐场所逐年增加,诱发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逐年增多,城市火灾负荷不断增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近几年,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全县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这些建筑楼层高、体量庞大、功能复杂,给防火灭火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受举高车高度限制以及缺少大型的移动排烟设备,一旦火灾蔓延,扑救难度大,人员疏散困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薄弱。xx街道解放街、环城路、高家桥3个片区,总面积约28万平方米,常住人口约2万人,片区内建筑多为老旧木质及砖混结构民房,大多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电线大多为高架线路,长时间风吹日晒,老化现象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由于电容低,不适应现代化家电需求,住户私自接线,极易引发火灾。这些老旧城区建筑耐火等级低,人口密度高,道路狭窄,乱搭乱建多,同时,由于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顺利进入进行扑救,延误救火时机,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后果。随着冬季到来,各种集会庆典、家庭活动频繁,用火、用电、用气猛增,尤其是屡禁不止的电烤火箱大量使用,进一步增大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四)“三合一”“九小”场所较难防控。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xx县核心商业区和大型市场等附近,聚集着大量利用临街商业用房或私人住宅改建的餐饮、游艺、经营等场所,以及其他集生产、经营和住宿的“三合一”及“九小”场所。这些场所存在从业人员留宿的情况,且经营者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操作规程,私拉乱接电线,有的电器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转;有的在具有大量可燃物的场所生火做饭、吸烟、烤火。这类场所不但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而且十分隐蔽,这类场所的大量存在,极大地增加了火灾防控面积和难度,火灾潜在诱因急剧增多,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同时,由于这类场所居住人员大多由社会低收入人群组成,关乎民生,在执法过程中极易激化社会矛盾,虽然消防部门在执法中进行过专项检查,但威慑效果不明显。

(五)商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较大。xx县商贸市场分布于文化广场及公社大道周边。商贸市场的建筑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小的数百平方米,大的数千平方米,难以进行防火分隔。商贸市场可燃物多、人员多、电气照明设备多。一些商品本身属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物品;商贸市场陈列和堆放商品的柜台、货架,有不少仍用可燃材料制作;商贸市场建筑的装饰材料,也多为可燃物质。以渝东南边贸市场为例,总面积90000余平方米,商户360余家,商品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棚户违规搭建;为节省经营成本,使用住宅或租赁经营地旁的住宅作为仓库使用,“居民仓库”隐蔽性强,缺乏相应的消防配套设施,已成为一大火灾隐患。

(六)两大园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够。xx县工业园区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物流园区主要是家居、建材、钢材、机电商场和危化品聚集区,建筑面积较大。虽然园区是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在县政府扶持下,起着推动全县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但部分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未及时跟上,消防手续办理不及时时,消防安全隐患激增。火灾隐患突出为工业园区,一是园区企业未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二是厂房及车间内装修全部采用彩钢板进行隔断(因彩钢板夹心材料为易燃聚苯乙烯材料),严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三是厂房和车间擅自改变功能,使消防安全出口、通道及防排烟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四是园区企业10余家厂房未办理消防手续,属于非法建筑。

二、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通过分析当前我县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职能部门仍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部门的职责,不能有效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多部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客观存在。二是部分街镇对消防工作的落实停在表面,对上级的工作部署往往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重部署,轻落实,重发展,轻安全,消防工作图应付的现象严重。三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一些社会单位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消防安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体意识淡薄,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各种“习惯性”违法行为等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单位重建设、轻管理,导致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应有作用。部分建筑无物管公司或物管公司管理不善,特别是多产权建筑,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消防设施无人管,损坏后无经费修复,发生火灾后无人会用等情况,火灾隐患突出。

(二)消防装备未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一是消防大队装备器材及配套训练设施落后。大队辖两个中队共有11台消防车(有1台已达到报废标准),只按照国家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最低标准配齐了消防车辆,其中主战车辆为新大康水罐消防车,性能比较落后。消防中队作为一个独立作战的基层单位,只具备了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条件,与特勤队站的配备标准相差很大。二是消防特种装备和训练设施欠缺,达不到^《关于打造现代化消防铁军建设》的需求。由于特种装备的缺乏,在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等高难度灾害事故上,难以发挥出有效作用。目前缺乏高空训练、地下救援、攀绳横渡、深井救援、攀爬训练、石油化工火灾扑救训练等设施和场地,无法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导致战斗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名无实。政府志愿消防队及村(社区)志愿消防队队员无人员编制,无经费保障,造成人员变动频繁,使得基层消防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和事故处置、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宣传的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二是基层消防监管人员履职能力不强。全县27个镇街均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但消防监管人员均身兼数职,导致日常消防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不能落到实处;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治安防范工作任务重,加之部分派出所重视不够,派出所消防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大队专职从事防火监督的人员共4人,除负责全县12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以及全县27个镇街、18个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外,还要承担行政审批、专项整治、火灾调查、消防宣传和各类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以及其他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四)火灾隐患存在并趋于复杂化。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相继开展了“清剿火患”、“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场所、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一系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始终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火灾隐患在不同领域仍大量存在。一是部分场所在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行,导致火灾隐患先天存在。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思想特别严重,人为制造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两个园区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存在“先建设、后申报”、“先使用、后验收”的情况非常普遍。二是“九小”场所、“三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比较突出,且经整治后的隐患反弹现象严重。三是由于管理的不确定性、人员的流动性和设施设备运行的动态性等客观和主观原因,导致火灾隐患边整改,边产生,反反复复,始终无法彻底消除。四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量使用,新的火灾隐患不断产生,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严重淡薄。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虽然有了质的改观,但由于基础的薄弱,人民群众的思想较之发达地区还相对落后。不论在生产还是在生活上,大多数人在利益与安全的天平上还倾向于前者,心存侥幸,消防安全意识依旧淡薄,乡镇农村尤为明显。这种思想的存在约束了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的自觉性,增加了“全民消防”工作推进的难度。对火灾发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主动学习消防知识,缺乏日常火灾防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火和自救逃生知识,不知道如何报火警,更不会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在老幼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中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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