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双手支持广电局新发布的这条规定,这条规定是非常正确又有意义的。劣迹艺人不同于普通人,他们犯的罪一定都是特别严重的,而且当时事情被公布时,他们一定为社会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处罚结束,再想出镜也是该被严厉禁止的,这是绝对的。
据相关事件了解到,国家广电局最新发布了关于直播管理的通知,而且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不让违法失德艺人公开出镜。此规定一出就引起了网友的争相讨论,大家大多都对这项规定持支持态度,觉得劣迹艺人不配再有机会,没有严加处罚已经算好的,还想再次出镜,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是完全不可能的。
细数那些失信的劣迹艺人,他们大多犯的罪都是吸毒和诈骗,在此之前,他们在民众中的形象大多是非常好的,根本没有人会想到他们能做出这种事,有些人甚至还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偶像和信仰一样崇拜。在劣迹艺人违法事件被公开以后,许多粉丝都是持怀疑态度,即使被确定,这件事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是无法忍受的。
所以说,劣迹艺人所造成的影响不止表面上那么简单。有句话叫“一过盖百功”,说的就是这些劣迹艺人即便之前在公众面前的形象有多么良好,只要沾染到违反法律的事情,他们就会被所有人所唾弃,并且无法抬起头。而这种不良的影响往往会伴随他们一生,并且无法抹去。
在我看来,劣迹艺人在刑满释放以后,应当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尽量少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因为他们的面孔已经对公众造成了负面影响,应当低调的进行一些普通的工作。
正是如此,我才非常支持广电局发布的此项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