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2-23
有区别,而且有较大的区别,尽管结果都是离婚。
简单地说,所谓的“法院离婚”,也就是在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都同意离婚,却因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诉讼于法院,由法院作出离婚的裁决。
所谓的“民政局离婚”,也就是当事人男女双方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签订下离婚协议,再去民政局下属的婚姻登记处(并非去民政局)依法登记离婚。
综上,你应该能看得出这两种离婚形式之间的不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21-02-23
当然有区别了,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间短、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到期后双方同时去领离婚证,去法院起诉离婚时间长、还有可能多次起诉都不判决离婚,典型的有十年都离不了婚的。
第3个回答 2021-02-26
有点区别,但本质相同,都是办理离婚。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就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协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即可办理离婚。而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不能协商一致或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能达成协议一致但证件不全的。而且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当事人还需在六个月后在次起诉,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时间比较长。
第4个回答 2021-02-23
法院离婚,程度上麻烦得多,而且时间周期长。那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属于双方没有办法协商后的选择。
民政局的程度相对简单,而且时间周期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