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携带下列管制物品入境需如实申报:
药物:
1、下列可能被误用、滥用,或导致依赖的药物,需事先得到许可并申报:类固醇、镇痛药、大麻或麻醉剂为基础的药物。联系咨询医疗保险机构:132011;或卫生部医疗用品管理局:1800020653。
2、处方药。用量超过3个月的处方药需申报。可以将药品放在原包装内,并携带医生处方(可用英文并描述病情)。超过3个月的用药应在澳当地就诊、购买。通过邮寄等方式购入药品,需事先得到相应进口许可。
3、生长激素、脱氢表雄酮、类固醇和类固醇激素等促进身体机能的药物需事先得到许可并申报。可联系咨询运动与反兴奋剂机构:1300027232;或卫生部医疗用品管理局:1800020653。
4、某些传统药物可能含有有害动植物成分,亦需要申报。
扩展资料
入境澳大利亚的注意事项:
澳大利亚远离其他大陆,自然条件独特。法律授权内务部负责检查药物、武器等管制物品,农业部负责检查动植物,以阻止疾病或其他可能对澳构成威胁的外来物品进入。
根据国际惯例,签证是一国主权。即使当事人已获发签证,一国也有权在拒绝其认为不宜入境者进入。移民官员通常会询问一些简单的问题,如“来澳的目的”、“计划停留多久”等,请如实回答问询。
如移民官对入境动机产生怀疑,可能被带到面谈室进行更详细的面谈,如了解访澳目的、在澳联系人、日程、申请签证情况等。
自2014年2月起,澳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向提出查询的当事人发送电子版国际旅行记录证明。此后,打印或电子版的证明均不再加盖移民与边境保护部印章。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澳大利亚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