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在单位临时通知结业,安排我去总部旗下其他公司担任不同岗位的工作,且有新的试用期,合法吗?

我公司是一个教育集团,旗下有好几家不同的培训学校。我所在的学校临时通知结业,且总部安排我去其他培训学校工作。由于我之前从事的是营业工作,合同有写。但公司要我去市场部做TMK(电话邀约员),且工资及上班时间也与之前不同。我能否拒绝?
公司表示没有空缺职位,不接受只能我自己离职。
还有,公司表示如接受新安排,就要重新签订合同,有新的试用期。我原本签的是1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我刚转正,如接受安排,不是又要重新来过。且跟我一起的同事都有较合理的安排,分别安排去不同分公司的原职位工作,而我则要跨部门从事不同岗位的工作。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也不同。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如不是因为我的原因导致现在的局面,我能拒绝吗?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第一,擅自调岗;第二,要求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擅自更改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拒绝安排,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第二,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采取第二种方法请注意履行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义务,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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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1
能 不合法 能
第2个回答  2011-01-12
在有试用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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