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指单位用地)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6、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7、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指单位用地的)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单位申请用地提供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指单位用地,包括组织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12、项目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用地一律实行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单位申请项目用地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用地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产权所有证;
4、废弃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占国有废弃地的);
5、国有土地权属证明(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除外);
6、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供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供地除外);
(二)、办事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实地踏查——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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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报批流程
一、前置审查:需由项目单位提供《项目建议书》及《申请用地报告》。
二、立项或备案:需由项目单位填写《立项申请表》及《立项报告》,和《项目准入会议记要》一起在发改局办理立项或备案手续。
三、由招商局负责与项目单位签定《商务合同》
四、项目选址后,
1、到规划局信息中心出蓝线(包括调查蓝线和正式蓝线)
2、到规划局等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平面设计(视情况由规划局出具设计要点)
3、到计划物价局办理批复
4、到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
5、到国土局测绘科做斟界,规划科出土地利用图
6、到国土所办理可行性论证报告
7、到国土局出关于请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
8、到环保局出具环境评估报告
9、到环保局出对环评的批复
10、如果有林地,到林业局办理林业许可证
11、到国土局用地科申请预审
12、到规划科进行资料审核(提交与县签的合同,内容包括地价、已到位资金、总投资概算)
五、预审 市国土局或省国土厅预审(到项目用地进行实地审查)
六、预审后
1、完善资料
①会审表(国土局)
②一书四方案(国土局)
③空白红线(规划局信息中心)
④斟界(国土局测绘科)
⑤申请用地报告
2、听证 由国土局召集镇、村、组、国土、规划、用地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听证。 3、做卷
4、送卷到国土局,由用地科上报至市国土局、省国土厅
七、项目建设用地批下来后,国土局进行招、拍、挂
1、评估土地价格
2、配合市场科完善资料
3、挂牌
4、公示
5、拍卖
八、拍到土地后,
1、报建
2、规划局进窗,办建设工程许可证、放线
3、建设局进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