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了进医院了,伤势严重,但是派出所把打的人放了,他没有拿一分钱医药费出来,我自己没钱了,但是还

我被打了进医院了,伤势严重,但是派出所把打的人放了,他没有拿一分钱医药费出来,我自己没钱了,但是还要住院治疗,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出钱?

你好
你首先要做一个伤情鉴定,看看是轻微伤、轻伤、重伤中的哪一个,伤势严重靠你说是没有用的,要有书面鉴定意见的。
开一个鉴定书,这是你走刑事途径、民事途径的必要证据。
如果是轻伤的,就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重伤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派出所不负责任,你可以找公安机关投诉。

然后要做的就是把人治好,没有医院的病历卡、发票什么的,就不能认定你的损失是多少,你是无法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的。
过几天,你的身体自己好了,就说不清楚了,赶紧拍片、做检查。
这都是证据。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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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2
先做伤情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不需要再通过公安局立案检察院起诉。
当然你也可以找检察院告知你的情况,让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

如果是轻伤什么的 直接去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他会给你具体的等待时间。超期不监督立案也不说明理由的,可以直接去法起诉。刑诉上称为公诉转自诉。
第2个回答  2013-12-22
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由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3个回答  2013-12-23
只要派出所立了案,会告知您做伤情鉴定,医药费需您自己支付。如果轻伤,医药费您可以通过法院要求民事赔偿,如果轻微伤可通过派出所调解获得,调解不成通过法院。
第4个回答  2013-12-22
既然派出所的人把他放了,那你只能拖欠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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