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6月参加工作,15年11月被通知辞退。15年6月才给上五险,之前啥也没给交过。之间有三年,老板以个人名义给过三次现金年终奖。八年间,有银行的工资记录,不知是否成为证据。想问下,如果通过劳动仲裁,我这情况应当得到多少赔偿?刚刚被通知,很是气愤,出差八年在内蒙,说滚蛋就让我滚了,我公司北京的,现在我人还在内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