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小调中的七个自然和弦分为两大类:主功能和弦和下属功能和弦”——《爵士和声》陈云强编著,P15

“自然小调中的七个自然和弦分为两大类:主功能和弦和下属功能和弦”——《爵士和声》陈云强编著,P150小调和弦分类。这个分类依据是什么?这样分对吗?

对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小调也可以分成主、下属、属三个功能组,但是现在讨论的范围是自然小调,就是说小调的第七级音是不升高,进而得出自然小调上第五级的这个小三和弦并不具备可以承担起属功能的重任。(因为在和声小调和自然大调中,之所以这么强调属功能的作用,是因为属功能向主功能的强烈倾向性,其中的三音是关键,作为导音有着决定属功能倾向性的重大意义,而不升高七音的自然小调五级和弦,并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属功能”)
基于以上,我觉得这样划分很有道理。我也是第一次见,长见识了,以上是我个人理解哈~欢迎交流!追问

谢谢你的提点,也就是说这种分法的前提是在自然小调中,在其他小调中也就不一定成立,到底能不能成立许得看属和弦三音而决定吧!嗯,你的回答我很满意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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