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手打断了会不会被判刑?

我朋友堂哥他舅前几个月被人群殴,幸好他及时赶到把那些人打跑了,今天朋友堂哥把那些人的其中一个人的手打断了,之后就躲了起来,晚上警察上门把朋友堂哥他弟抓走了,说是找不到堂哥本人就要他弟顶罪,我想问一下像他堂哥这样的会不会被判刑?关于堂哥他弟顶罪的说法可不可行?

轻微伤就是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性的行政违法行为。而轻伤以上的话,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微伤的这一类情形的话,要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据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害人属于轻伤以上情节的话,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但是,如果被害人的伤情非常重,重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的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话,可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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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8
你堂哥是要判刑的,还有顶罪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追答

望采纳

属于故意伤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把人的手打断,最少也构成轻伤了。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的,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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