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物品的总价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免税过关。
2、免税事项包括:
A、不超过1L的酒类。
B、不超过19支香烟或一支雪茄。
C、奶粉不超过两罐。
D、所有物品总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免税,超额请提前向海关申报并缴纳一定关税再过关,否则被查出之后按照物品总价值的20%收税。
3、物品禁运:
香港对危险药物及精神药物、受管制化学品、抗生素、枪械、弹药、爆竹烟花、战略物品、未经加工钻石、纺织品、动物、植物、
濒危物种、电讯设备、野味、肉类及家禽的进出口实施法律管制。除获法例豁免外,这些物品必须先获得有关当局签发的有效牌照或许可证,方能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