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去法院告一个人,却不知道他的地址,怎么样找到他的实际住址?

有他以前的身份证号,但身份证号上的住址不是实际住址。

身份证上的住址就是法定住址,按这个地址起诉符合规定,如知道其暂住地址,可列明在后,以便法院送达。实在找不到实际暂住地的,法院在受理后会依法公告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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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3
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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