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后,农村的土地使用权还有吗

我现在是农村户口,准备转城市户口,请问以前在农村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如果没有,那土地怎么处理?

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无权使用,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应退还承包商重新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商依法,自愿,有偿地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追回承包地。

在承包期内,如果整个承包商搬入小城镇定居,则应按照承包商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合同期内,如果整个承包商搬入该区所在的城市并转移到非农业户口,则承包的农田和草地应归还给承包商。如果承包商未能归还,承包商可以收回承包的农田和草地。

在承包期内,当承包商归还承包地或者承包商依法追回承包地时,承包商投资承包的土地,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以增加土地的生产能力。

扩展资料:

处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程序:

1.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批准和宣传;

2.向乡镇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程序;

3.向国家土地局申请并填写文件;

4.由镇办公室审核;

5.国家土地研究所收集的材料向市政局报告;

6.市政局向政府报告批准;

7.通知村委会批准宣传;

8.通知家庭开始工作并申请注册和颁发证书。

具体费用因地而异,请咨询当地建设计划和国家土地管理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2

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没有使用权,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重新发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扩展资料: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程序: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7、通知村委进行批准公示;  

8、通知户开工及办理登记发证。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请到当地建设规划和国土所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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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没有使用权了。应该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发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没有使用权了。应该由村委会收回,重新发包。【也有例外,如果你和村干部关系好,你还可以有使用权。重新分地时就没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15
随着农村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现在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办理非转农:原农业户口迁移至学校读书农转非,毕业后迁回原籍的,可以办理非转农(必须本人提出非转农,否则,同样按非农业户口办理),其他情况不能办理非转农。户口办理迁移,只可非迁非、农迁非,不能办理农迁农和非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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