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以前是出纳,现已离职一年了,单位突来电话说,有笔款项有问题,让我回去调查

是否应该回去?
款项1000元是发给司机的钱,当时司机已经签字确认了,我离职时已经把付款单交接出去了,现在接收人找不到我当时的交接单子了,说我如果不回去就报警,我想知道公司这样是不是处犯了劳动法?

不用管,你就说要我配合调查除非公安出面。你们要我配合,就要给我发一年(最少1月)的工资。当然给钱就去一下。拿到钱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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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问问以前单位其他的熟识的人,到底是什么问题,是否严重。据我感觉,不是什么好问题。但是,如果你自己认为自己的账务处理没有疏漏,应该敢于面对一切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6-23
尽量协助吧。毕竟你在那工作过
第3个回答  2011-06-23
该来的自然要来,不该来的来了也没问题,总是要面对的,管它什麼原因要你回去,去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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