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与继承法(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定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的相对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就是根据死者生前所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
遗赠: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遗赠抚养关系需要承担约定的义务。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赠是负有生前抚养义务的,其效力具有最高优先性追问

能补充一下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内容吗 简要的就行 谢谢

追答

是想知道这两个法的什么方面的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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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3
还有一种叫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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